停车管理:业主用老年代步车占车位,物业有权管吗?

发布时间:2020-02-11 阅读次数:3795

转自:物业管理资讯

     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不少人用老年代步车占车位。现在停车资源越来越紧张,小区里停车位本就不多,还被这些违法销售、没有路权的“车”占用,让越来越多的车主苦不堪言。

不缴费,长期占车位

   家住丰台区宋家庄鑫兆雅园小区的杨先生,最近回家停车都很头疼,因为家门口的几个车位上都停着“老年代步车”,他就只能将车停在更远处的车位。

   这些老年代步车既没有挂牌,平时也不见移动,仅仅是用来占车位。杨先生观察,一些车主开走机动车后,会把“代步车”开来停在停车位上,开车回来之后再把“代步车”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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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没明确,物业也没辙?

   “凭什么我们每个月交200元停车费,地面车位老是被他们免费占用了?”

   因为老年代步车占车位的问题,杨先生曾找过小区物业进行交涉。但物业公司告诉他,物业管理法规定了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标准,但是没有规定老年代步车停车要收费用。而且由于“老年代步车”没有上牌,也录入不了物业收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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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杨先生并不理解。他质疑道,小区划定的停车位是给机动车使用的,物业公司收取的也是机动车停车位使用费,老年代步车无牌照、无保险为什么能停在小区停车位上呢?
   对此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回复称,北京市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对老年代步车有规定,他们也没办法收费管理。对其随意停车现象,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投诉清理。

定性难,该拿老年代步车怎么办?

   市面上常见的老年代步车基本都是四个轮子加两排座位,外观上看起来跟小轿车没什么区别,但是具体到怎么定性却一直悬而未决。它可以理直气壮的在小区里占用一个机动车停车位,又可以在路上见缝插针走非机动车道。一会儿在主路上跟汽车“较量”,一会儿又在人行道上“欺负”行人,甚至还会“组团自驾”。

   对于没有执法权的物业公司来说,基本上也只能是以调解的方式来平息车主的怨气。多家物业公司表示,老年代步车没有牌照,无法将其纳入小区停车管理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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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18年3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曾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中涉及了动力驱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并从性质上确认这些车辆应该属于机动车,快递、外卖用车绝大多数也属于机动车

        2018年5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出炉,其中明确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将按照机动车管理;另外,还规定电动自行车需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km/H。

      直到2018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其中,新修改的《办法》中第一百一十条:“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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