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入、行驶、停泊在小区的机动车辆,物业公司应该怎样管?

发布时间:2020-02-25 阅读次数:1833

转自:物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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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道路、交通和机动车辆行驶停泊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条例,积极配合和协助秩序维护人员或其他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对小区机动车辆出入、停泊的管理。

二、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应遵守小区道路行驶、停车标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人员的指挥和疏导,合理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停放车辆。车辆在小区和地下停车场内行驶、停泊时不得干扰和影响其它车辆。

四、存在损坏、损伤的机动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事先将车辆损坏、损伤的情况如实告知秩序维护人员或其他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否则,物业公司不予认可。

五、为杜绝意外事故发生,进入小区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小区地下停车场严禁吸烟。

六、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停泊后,请关闭报警装置,小区禁止报警装置鸣响。

七、车辆停泊后,请车主检查车辆门窗等部位的锁闭情况。车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若发生丢失现象,均由车主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车主须自行为机动车辆向保险公司进行车辆财产投保,若发生丢失,物业公司凭车主有效证件为车主开具相关证明,以便于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无证车辆物业公司不予证明。

九、严禁机动车辆在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练车或清理杂物。漏水、漏油的车辆请勿进入小区。

十、车主应爱护小区道路、交通等各类设施设备,若发生意外碰撞,造成小区相关设施设备损坏或损失,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一、小区停车位严禁安装围栏、铁锁或其它类似物件,车主不得利用停车位堆放货物或其它杂物。

十二、非小区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应服从秩序维护人员或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小区临时停车位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车辆临时停泊服务费。

十三、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的各类机动车辆按市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车辆停泊服务费是指为维护、保养停车场地相关设施设备、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

十五、物业公司收取的车辆停泊服务费或车位租赁费只限于机动车辆的停泊服务,不包含机动车辆保管费、意外损失费等费用。物业公司对停泊车辆及物品的安全不承担责任。车主如需车辆的保管服务,可与物业公司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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