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银丰物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0-04-08 阅读次数:3033

   4月7日,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银丰物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相互促进、长期合作、互利互赢”长期战略合作。共同开拓市场,实现战略目标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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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卓长立、副总经理高玉芝、高管孙晓川、沈甜,银丰物业集团董事长刘旭、总裁庞亚平、副总裁沈洪祥、高伟宝、多种经营总经理徐小凤出席了本次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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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丰物业集团董事长刘旭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刘总首先对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卓长立女士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银丰物业集团能与阳光大姐在家庭服务领域实现战略合作,对银丰物业集团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天,双方的友好合作必将实现产业链互补、战略目标共赢。通过各自的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必将快速提高市场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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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卓长立致辞。卓总表示,阳光大姐2001年成立,始终坚持着“安置一个人,温暖两个家”的服务宗旨和“责任+爱心”的服务理念,努力为服务员群体和用户做好服务,也成为山东省服务名牌。成为首批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承接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被人社部确定为首批第三方评价机构,山东省首批企业自主评价单位,也被教育部确定为“1+X”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承担着“母婴护理”和“家务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我们两家有着相似的成长经历,有着相近的文化理念,今天的结合一定能够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在热烈的掌声中,双方领导隆重签约,共同启幕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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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卓总所说今天的仪式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我们的合作不断向深处、向广处、向高处发展,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的机制和模式。

   银丰物业作为中国物业百强企业、山东物业服务市场地位领先企业、全国政府采购50强物业管理服务商,近年来管理规模迅速增长,此次与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定能在人才培养、医院陪护等领域有质的飞跃,实现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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